-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规模: 新建利民大道(北站三路至营口路)雨水渠:渠道尺寸3.2米×2.0米,长度599.22米(其中穿越利民大道段顶管施工95米);新建设计规模20立方米/秒的利民七号雨水泵站,泵站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52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36.58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气、工艺、暖通、自控等内容;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出水渠(泵站至规划20路):双孔渠道,单孔尺寸2.8米×2.0米,长度69.08米
- 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利民大道(北站三路至营口路)雨水渠。新建设计规模20立方米/秒的利民七号雨水泵站,泵站厂区总用地面积为5520.24平方米。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出水渠(泵站至规划20路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2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0101G24082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监理”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玖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北站商贸园区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及附属管线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利民大道(北站三路至营口路)雨水渠:渠道尺寸 3.2 米× 2.0 米,长度 599.22 米(其中穿越利民大道段顶管施工 95 米);新建设计规模 20 立方米 / 秒的利民七号雨水泵站,泵站厂区总用地面积为 5520.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1936.58 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气、工艺、暖通、自控等内容;新建利民七号雨水泵站出水渠(泵站至规划 20 路):双孔渠道,单孔尺寸 2.8 米× 2.0 米,长度 69.08 米。 10KV 高压水泵及配电部分。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026 年 07 月 10 日,总工期 639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约 54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同时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05 月至 2024 年 07 月)的社保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4 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5 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
7.3 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 0451-58799236 、 0451-58799237 、 0451-58799238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139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451-585644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玖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 267 号后院三层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 18945103067 电子邮件: hljjxxmgl@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 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0451- 58799236
日期: 2024 年 0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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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