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富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富锦市城区及周边
- 规模: 对城市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其中包括: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14756.62㎡,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54568.6㎡,人行道铺装143668.42㎡,铺设排水管道总长度3590.9m,改造公园4个等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 ;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2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ZB-HLJ-22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富锦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富
发改【
202
2
】
6
号
文件
批复,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富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设计
。
2.2建设地点:
富锦市城区及周边
。
2.3建设规模:
对城市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其中包括: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
14756.62㎡,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54568.6㎡,人行道铺装143668.42㎡,铺设排水管道总长度3590.9m,改造公园4个等工程
。
2.
4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天内完成。
2.
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2.
6
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2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分到202
2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3月28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2年3月29日9时00分
。
7.3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上发布
。
九、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投标投诉受理机构: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4-2366288
招
标 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富锦市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454
-
232338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51-82418096转8203
电子邮件:
dhzb_hlj@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