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箐山县2023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大箐山县发布时间:2024-01-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大箐山县2023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大箐山县
  • 规模: 新东林场至二林班8.86公里、巴兰河农场至湖羊养殖基地3.35公里、朗乡镇至半圆河水库4.91公里
  • 范围: 新东林场至二林班8.86公里、巴兰河农场至湖羊养殖基地3.35公里、朗乡镇至半圆河水库4.91公里 ; 勘察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应设计、勘察等后续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01
  • 开标时间: 2024-02-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1-11 14:56:18
存证哈希值:
E7EBC45F360778B22B847E4D445C7F9C7F658AAEC86ED31DAC07F0A66535D017
区块高度:
27464220

大箐山县 2023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KC0804G24010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大箐山县 2023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项目业主为 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 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 监督人 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对 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新东林场至二林班 8.86公里、巴兰河农场至湖羊养殖基地3.35公里、朗乡镇至半圆河水库4.91公里。

2.2建设地点: 大箐山县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3月06日,30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全部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定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及竣工所需图纸等材料;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 34万元;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358号)要求。

2.7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9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且单个里程不少于 8 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

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 1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 1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 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gywm/)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 1 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01 11 17 00分至202 4 01 16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将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2 1 9时00分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 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址:大箐山县

人: 张玉江

话: 1363485817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人: 李根发

话: 1563642022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