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消防专项工程

绥化市发布时间:2022-12-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消防专项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建筑面积约为61259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58783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面积2476平方米,消防专项工程包括其室外消防工程、应急照明工程、消防电气工程、消防管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
  • 范围: 绥化经开区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建筑面积约为61259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58783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面积2476平方米,消防专项工程包括其室外消防工程、应急照明工程、消防电气工程、消防管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3:26:22
存证哈希值:
9D2AA4015C362E9C68D400D77FACD913F7892CEFD456AD77B51030782857D65C
区块高度:
19865783

绥化经开区 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准化厂房消防专项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SG1202G22123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化经开区 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消防专项工程 已由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绥经开经发呈〔 202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消防专项 部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绥化经开区 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消防专项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 绥化经开区 2022年产业孵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 工程 建筑 积约为 61259 平方米 ,其中 厂房面积 58783 平方米 ,配套办公 2476平 方米 消防专项工程包括其 外消防工程 、应急照明工程、消防电气工程、消防管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3年2月10日开工,2023年7月10日竣工(工期150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自接到招标人指令起 15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 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3,977,702.1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不得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 机电 工程相关专业 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 1 人(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 提供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202 2 10 - 12 月)的社保记录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 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3 1 3 09 00分至202 3 1 10 09 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 3 2 6 09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管理 执法局

联系电话: 0455-8776038

招标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一号

联系方式: 0455-877603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号鸿翔名苑11栋22层2号

联系人:方亮

电话: 0451-88563377

电子邮箱: hljjx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