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起点于G333公路K507+200处,经前进林场
- 规模: 全长39.655公里,项目路基断面挖方132.490千立方米,断面填方92.250千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换填碎石土5.217千立方米,桥(涵)台背回填砂砾33.742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7.345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0.026千平方米;新建中桥123.06米/2座、新建小桥102.16米/5座、新建圆管涵85道、新建盖板涵21道;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6,006,725.0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起点于G333公路K507+200处,经前进林场、海浪林场,终点于海源林场; 2.3建设规模:全长39.655公里,项目路基断面挖方132.490千立方米,断面填方92.250千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换填碎石土5.217千立方米,桥(涵)台背回填砂砾33.742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7.345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0.026千平方米;新建中桥123.06米/2座、新建小桥102.16米/5座、新建圆管涵85道、新建盖板涵21道;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6,006,725.00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10
项目详情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已由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以
牡交发
[2021]17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新兴至海源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公路起点于
G333公路K507+200处,经前进林场、海浪林场,终点于海源林场;
2.3 建设规模:
全长
39.655公里,项目路基断面挖方132.490千立方米,断面填方92.250千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换填碎石土5.217千立方米,桥(涵)台背回填砂砾33.742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7.345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0.026千平方米;新建中桥123.06米/2座、新建小桥102.16米/5座、新建圆管涵85道、新建盖板涵21道
;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
;
2.4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86
,
006
,
725
.00
元
;
2.
5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11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
2.
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2.
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
8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18-2020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上述要求,2021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1.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16年
8
月
1日~
2021年7月31日
,
业绩时间
以
施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承担过
公路工程
施工项目,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39
公里的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b. 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8600
万(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公路等级等于或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公路,
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查询截图或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
统
”
业绩查询截图。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2
)
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3
)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近五年内
(
2016年
8
月
1日~
2021年7月31日
,
业绩时间
以
施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
累计完成过
不少于
10
公里的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项目。
项目总工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
近五年内(
2016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累计
完成过不少于
15公里的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公路等级等于或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公路,
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3.1.5信誉最低要求:
(
1
)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
)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专业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D
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分至2021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含图纸及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第一信封线上递交方式,第二信封采用发送指定邮箱方式。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第一信封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上传
空表
,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5.2第一信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
10
日
09时00分,投标人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第二信封PDF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0
日(
08:00分-09:00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二信封PDF版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
邮箱
(
hlncglzhb
@163.com)。提前发送或逾期发送的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信封
PDF版应用加密方式发送,各投标人联系方式应附在邮件名称后,待第一信封评审结束,由监督人通知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将密码告知监督人,监督人告知评标委员会)
5.4第一信封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10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同一地点举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电话:
13945379676、13354531841
招标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38363556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
46号
联系人:
蓝女士
电话: 0453-66656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