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绥化市发布时间:2022-07-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具体为路线起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K548+900处
  • 规模: 建设里程21.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 范围: 2.1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具体为路线起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K548+900处(绥化市东富乡太阳升村东侧600米),辟新线,跨越滨北铁路,途经东富镇、三合堡,在三发村和东长发屯之间辟新线,经小东屯至东房身沟西侧后跨绥胜干渠,终点于国道嘉荫公路K567+300处(新立村新立屯南侧)。 2.2建设规模:建设里程21.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2)工程勘察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1-0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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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6 0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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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77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 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2022F0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黑发改交通 [2022]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投资 43.52%及地方自筹56.48% 招标人为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绥化市北林 区,具体为路线起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 K548+900处(绥化市东富乡太阳升村东侧600米),辟新线,跨越滨北铁路,途经东富镇、三合堡,在三发村和东长发屯之间辟新线,经小东屯至东房身沟西侧后跨绥胜干渠,终点于国道嘉荫公路K567+300处(新立村新立屯南侧)。

2.2 建设规模:建设里程 21.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2)工程勘察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5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建设里程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1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K548+900~ K567+300

21.4公里

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654 万元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通过设计审查并取得批复。

2.7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 3业绩 最低要求

在近 5年内(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3.1. 4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环保工程、工程造价、排水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勘察监理设计咨询中标人及与中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07 12 09 00分 2022 07 17 09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5 .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 8 3 09 00 分。

7.2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话: 0451-82625441

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318号

人:汤先生

话: 0455-83159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海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天顺街 6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话: 0451-82651747、1554501718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在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1、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注: 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2 、近三年指 2019 1 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环保工程、工程造价、排水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2021年被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 20 交通运输部 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须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4)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5 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 15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

建议书

45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6分

对招标项目理解、内容较全面的,计3.6分;对招标项目理解、内容全面的,得3.6-6 分。

6分

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有所认识、内容较全面的,得3.6 分;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认识充分、内容全面的,得3.6-6 分。

7分

总体设计思路较全面、内容较充分的,得4.2分;总体设计思路全面、内容充分,有新意的,得4.2-7 分。

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1)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6分;

(2)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基本合理,得6-8分;

(3)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得8-10分;

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6分

(1)有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3.6分;

(2)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6-4分;

(3)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6分。

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

5分

(1)有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得3分;

(2)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3-4分;

(3)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1)有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得3分;

(2)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4分;

(3)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负责人

2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1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一项加2分,最高加6分;

(3) 拟派 项目负责人每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设计项目负责人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1)业绩要求在省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省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2.2.4(3)

评审价

10分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 招标 E1=0.5; E2=0.25,扣完 为止。

2.2.4(4)

业绩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 9 分;

2 )近5 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 每增加 1个 一级及以上 新建或改扩建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加 3 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 业绩要求在 省级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2.5

(5)

履约信誉

5分

1、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得基本分3分。

2、加分:

(1)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3)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1.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近五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间为准后附“省级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信用信息系统”截图),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3. 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4.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