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龙江县发布时间:2025-10-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龙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项目地址: 龙江县龙江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龙江县龙江镇 2.3建设规模:改造后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5000m³/d ; 施工图纸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联机调试等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 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867379.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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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10-28 1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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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4817729

龙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212G2510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污水改造项目已由龙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江县污水 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审发 (202 5 )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龙江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 龙江县龙江镇

2.3建设规模: 改造后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 25000 /d。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总工期:21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联机调试等 发包人要求 的全部内容

2. 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 8 最高投标限价: 5867379.00元。其中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5761383.25元 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105995.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以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2 设计负责人 资格 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 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设计负责人不能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2.3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 投标人须提供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202 5 7月至2025年9月 本单位为 其连续缴纳 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3.2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中出具施工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近三年内(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6 资格审查 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10月28日12时00分至2025年11月04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1 18 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 自行前往踏勘。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年 11 18 09时00分。

7.3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号楼 )。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模式,具体 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 其他

10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排水服务中心

地址: 龙江县龙江镇北市街 84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8362805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号A区10层

联系人: 马宏轩 吴孟迪

电话: 0451-82367162转8 3 01、8 4 01

邮箱: glzb3893@163.com

12.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长横街 262号

电话: 0452-5820501

1 3 .受理投诉渠道

1 3 .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 http://ggzyjyw.hlj.gov.cn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 3 .2 线下投诉渠道

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 0452-5820501

联系人:赵女士

邮箱: ljjsjzqh@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