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同江市勤得利粮库5.4万吨仓容高大平房仓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同江市勤得利粮库内
- 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2739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88.21平方米,包含4个平方仓,车库/设备用房;绿化工程4857.11平方米;场地硬化5976.31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同江市勤得利粮库5.4万吨仓容高大平房仓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勤得利粮库内; 2.3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2739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88.21平方米,包含4个平方仓,车库/设备用房;绿化工程4857.11平方米;场地硬化5976.31平方米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9.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FJJL0401G25050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黑龙江省同江市勤得利粮库
5.4万吨仓容高大平房仓建设项目
已由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同住建工字〔
202
5〕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同江市勤得利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
自
中央
内预算
资金
及省级衔接资金(本级财政补贴)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同江市勤得利粮库
5.4万吨仓容高大平房仓建设项目
监理;
2.
2
建设地点:
同江市勤得利粮库
内
;
2.
3
建设
规模
和内容
:
项目规划
用地
27393.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为
9488.21
平方米,
包含
4
个
平
方
仓,车库
/
设备用房
;
绿化工程
4857.11平方米;场地硬化5976.31平方米
。
2.
4
计划工期
(
监理服务期限
)
:
计划开工日期
:
202
5
年
06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
202
5
年
12
月
15
日
,
总工期:
178
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
划分
一个
标段
,
招标控制价为:
79.50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
以
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
程师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
3个月(
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除外)
;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
员
:
必须满足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的文件规定
;
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5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00分至年202
5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
6
月
09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0
6
月
09
日
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
.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0
454-2934751
招
标
人:同江市勤得利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勤得利农场
联
系
人:杨
先生
电
话:
0454—295791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
系
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
话:
0451-55639888
信 箱: dclj00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