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城市南区供热项目BOT建设运营移交
- 项目地址: 逊克县经济开发区
- 范围: 新建燃煤锅炉房、燃气锅炉房、消防泵房及水池、门卫两个、烟囱;新建地下燃气管线;新建蒸汽管线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4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城市南区供热项目
BOT(
建设
-
运营
-
移交)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逊克县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城市南区供热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
逊发改字【
2024】66号
文件
批准,
实施机构
为
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资金来源为
特许经营者自行出资融资比例为
100%
,政府方不出资
,招标人为
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逊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
:特许
经营项目,具体实施方式为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2.2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
8616.7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6593.6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38.98
万元,预备费
634.61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9.53
万元。
2.3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为
40403.9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065.9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920.59
平方米;包括燃煤锅炉房建筑面积
3234.97
平方米
;
燃气锅炉房
593.31
平方米
;
门卫
60.72
平方米
(
两个,每个单体
30.36
平方米
)
;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地上建筑面积
31.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5.34
平方米
(
包括消防泵房及水池
);
新建燃气管线长
400m
,管径
D160-D200
,占地面积
600
平方米;新建蒸汽管线长
2.1km
,管径
DN250-100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本项目对逊克经济开发区
3.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集中供热,对开发区内
4
家企业提供蒸汽。
2.5
建设地点:逊克县经济开发区
2.6
资金来源:特许经营者自行出资融资比例为
100%
,政府方不出资。
2.7
合作期:
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2.8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特许经营者占股
100
%
2.9
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者(具体实施方式为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
2.1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注:如上述内容与特许经营方案不一致时,以特许经营方案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其他有效证明。
3.2
资质要求:
3.2
.1
施工:
具备
建设行政主
管
部门
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
级及以
上
资质
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2
运营: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专业或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
书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
授权
任命书)
。
3.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
1
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2
人、安全员(
2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标准员(
1
人)可兼任、材料员(
1
人)可兼任、机械员(
1
人)可兼任、劳务员(
1
人)可兼任、资料员(
1
人)可兼任,配备齐全【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
〕
2
号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并由法定代表
人
授权
任命书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书)、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的
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记录查询”网上截图),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1
运营:
(
1
)运营团队要至少包括修理员
3
名、电工
3
名、运煤工
8
名、烧煤工
5
名。(提供承诺书)
(
2
)具有能达到本项目规模的融资能力。(提供承诺书)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
8616.75
万元的资金保障承诺。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承诺。(提供承诺书)
3.
5
信誉要求:
(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
施工方
项目经理
(
施工企业
)
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单位公章),网址:
(
http://wenshu
.court.gov.cn/
);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
2
)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查询无行贿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3.6
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
35%
,(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
7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各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以投标文件中
“信誉承诺书”为准)
3.
9
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
。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09
月
23
日
17
时至
202
4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
4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
标程序。
6.3开标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
12号)
。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 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逊克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方式:
0456-4461628
招
标
人:
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
逊克县交通路与北街交叉口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456-445373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河市龙科街
70
号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456-7777706
202
4
年
9
月
23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