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4117㎡,总建筑面积4528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9280.00㎡,地下建筑面积为6000.00
- 范围: 位于用地范围内新建学生宿舍1栋,并配套建设管网、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新建学生宿舍可容纳2595人,其中硕士生双人间1291间,无障碍寝室13间(单人间)。项目总用地面积14117㎡,总建筑面积4528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9280.00㎡,地下建筑面积为6000.00㎡。建筑物基底面积为2752.00㎡,新建绿化面积为2823.40㎡,新建道路及硬化面积为8541.6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9
项目详情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J0100G24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北农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投资、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4117 ㎡,总建筑面积 4528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9280.00 ㎡,地下建筑面积为 6000.00 ㎡。建筑物基底面积为 2752.00 ㎡,新建绿化面积为 2823.40 ㎡,新建道路及硬化面积为 8541.60 ㎡。
2.4
勘察
(含工程测量)
、测绘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
完成
。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0日历天内
完成
。
2.5招标范围:
勘察(含工程测量)服
务包括: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地勘、测量等
。
设计服务包括:
建筑单体楼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景观设计、人防设计、外网设计、精装修设计、装配式设计、减隔震设计等。
测
绘
服务包括: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测量及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等。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
.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8招标控制价
:
452
.
64
万元
其中勘察(含工程测量)服务费:
103.69万元,设计服务费:348.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测绘专业资质(工程测量及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履约能力。
3.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资格(建筑或其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
2024年8月-10月
连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的条形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共计不得超过
3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
中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19
日
8
时
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
.2开标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9
日
8
时
30分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
. 评标、定标方式
9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1
1
.其他
1
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1
1
.3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
1
年
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
1
.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5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2.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东北农业大学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
600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451-
55191755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星光耀2期A座9层
联
系
人:
张佳娣
电
话:
0451-82291520
电子邮件:
fdgjhlj@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