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集贤县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
  • 规模: 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准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护岸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级为5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 第一标段:左堤修建堤防长度6.8km(桩号0+000-6+800)修建护坡一段0.5km(桩号4+950-5+450)修建护岸7段,长度3.95km,布置上堤引导5条,修建堤顶路面,采用30cm厚风化料面层等;第二标段:右堤修建堤防长度6.7km(桩号0+000-6+700)修建护坡一段0.5km(桩号4+950-5+450)修建护岸11段,长度4.19km,布置上堤引道6条,修建堤顶路面,采用30cm厚风化料面层等 ; 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2
  • 开标时间: 2025-04-0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3-10 14:48:10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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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6304414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L0000G2503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已 集贤县水务局 以集水发 [2024]7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祝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2. 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 建设 规模 :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准堤防工程等级为 4级,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护岸工程按 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级为5级

2.4建设内容:第一标段:左堤修建堤防长度6.8km(桩号0+000-6+800)修建护坡一段0.5km(桩号4+950-5+450)修建护岸7段,长度3.95km,布置上堤引导5条,修建堤顶路面,采用30cm厚风化料面层等;第二标段:右堤修建堤防长度6.7km(桩号0+000-6+700)修建护坡一段0.5km(桩号4+950-5+450)修建护岸11段,长度4.19km,布置上堤引道6条,修建堤顶路面,采用30cm厚风化料面层等。 具体建设 内容 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 8 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23118639.42元;第二标段 招标控制价: 28582402.9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拟派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建造师) 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个月 ( 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要求: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员(工长) 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4)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兼中。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 5 03 11 00时00分 202 5 03 18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时00分。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其他事项

6.3.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集贤县水务局

人: 张连丰

话: 0469-2611217

人: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469-261121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祝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 59号(锦江之星后院粉色楼)201室

人: 穆女士

话: 0451-82111811

电子邮件: zrxmgl888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