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香坊区)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香坊区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
- 规模: 对20条背街小巷实施维修车行道、人行道、边石、窨井盖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香坊区)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对20条背街小巷实施维修车行道、人行道、边石、窨井盖等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7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
(香坊区)
项目编号:
SZ0100G2510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
(香坊区)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哈资源规划呈【
2025】150号
,
建设主体为香坊区政府,香坊区政府已授权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
作为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源为
市区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城维计划资金渠道,由市区按
5:5比例承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
(
香坊区
)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
香坊区
;
2.3
建设规模:
对
20条背街小巷实施维修车行道、人行道、边石、窨井盖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30
日,共计
21
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其中:
一标段:木材街
、木材东街、团结街、互助街、德强路、建德街、卫生街
。
二标段:
木材西街、西骑兵街、花场街、菅草街、联旭街、轴承街、香和街、电塔三道街、化轴路、康新街、旭东街、三新街、通站街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3812179.72元;
二标段:
3600021.4元
2.9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法人登记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及以上资质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07月到2025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2.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7
日
17时00分至2025年
10
月
24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07
日
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07
日
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
2024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健康路
1
号
联系人:
赵云
联系电话:
0451-8726365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160 号北辰国际 2301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451-82277666
电子邮件:
hljtyztb@163.com
2025年10月17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