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二标段

梅里斯区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梅里斯区卧牛吐达斡尔族镇新村
  • 规模: 新建40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 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 第1标段:本项目第1、2、3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2标段:本项目第4、7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3标段:本项目第5、6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0
  • 开标时间: 2025-09-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9 21:15:08
存证哈希值:
C617281331BEAB3A399A1C4C86914C03E8FE9EC63B6CBD0DED3CDE1C9380DE97
区块高度:
12812340

梅里斯区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JL0202G250828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已由 齐齐哈尔市农业农 村局 《关于梅里斯区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局 函【 2025】62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乡村振兴服务 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长期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 94.36%、省级配套资金5.00%、 初步设计财审结余资金 0.6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里斯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2.2建设地点:梅里斯区卧牛吐达斡尔族镇新村、东卧村、西卧村、四间房;莽格吐达斡尔族

乡三间房;梅里斯镇哈力村、后平村、前平村、利发村、十三方村、齐齐哈村、梅里斯村;共和镇敖 宝村、隆胜村、兴华村;达呼店镇二合村、丰宝村、土房子村、雅尔塞镇音钦村。共涉及 6个乡镇,19个村屯。

2.3建设规模:新建40万亩,改造提升0.8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

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2.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5施工计划工期: 5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0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 25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

1标段:本项目第1、2、3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 作内容;

2标段:本项目第4、 7 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标段:本项目第 5、6 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 兼投。

2.8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 1745300 元;第 2标段: 1465230 元;第 3标段: 25632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 企业资格要求:

1、3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2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水 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3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标段投标人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注: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5年5月-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1、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3人,具备监理培训合格证书。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3人,具备监理培训合格证书。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 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 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 ”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 8 30 9 00分至2025年 9 6 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 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一标段、二标段: 2025年 9 20 09时00分 ;三标段: 2025年 9 21 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 .2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其他

8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 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 参与本项目投标。

8 .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齐齐哈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履行 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 约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政府 2号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452-656513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 3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2-2347383

10.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

11.受理投诉渠道

11.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 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 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依法在网上提起 异议、投诉。

12.2线下投诉渠道

12.2.1县(市)区营商环境监督局(举报 中心)

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广澳华府小区人才大厦 3009

电话: 0452-6562557

邮箱: mlsqysjbgs @163. com

12.2.2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梅里斯区政府二号院

电话: 0452-6563568

邮箱: qsmlsnw @163. 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