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双城区发布时间:2025-12-0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主城区
  • 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哈尔滨市双城区永治街道、承旭街道、承恩街道、永和街道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涉及总人口约24812人,9550户,新建管线7454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主城区、永治街道、承旭街道、承恩街道、永和街道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 工程勘察(测量+地勘):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岩土勘测、取样、试验、测量、分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出具勘察报告等勘察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后续项目设计等其他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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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招标 编号: SZ0105G251124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对上争取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双城区主城区、永治街道、承旭街道、承恩街道、永和街道。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哈尔滨市双城区永治街道、承旭街道、承恩街道、永和街道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涉及总人口约 24812 人, 9550 户,新建管线 74540 米。

2.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

2.5.1 工程勘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2 设计:

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批;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批。

2.5.3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

2.5.4 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并报批。

2.6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

工程勘察 ( 测量 + 地勘 ) 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进行岩土勘测、取样、试验、测量、分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出具勘察报告 等勘察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后续项目设计等其他工作。

设计(初步设计 + 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承担本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规划设计:完成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并报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02.18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18.7 万元 设计费 66.2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6.62 万元 、规划设计费 10.6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 须具备 以下条件:

1) 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造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规划设计: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 设计 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 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建办市函【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 4人 勘察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设计负责人: 具备 注册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工程师执业资格 及相关专业高级 及以上 职称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5年0 9 月至 2025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造价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除造价负责人外,管理机构至少由土建、安装、电气专业3人组成。 规划设计 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5年0 9 月至 2025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承诺配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人员配备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1)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规划设计负责人)近 3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分别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2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规划设计负责人)不得被相关部门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进行查询,提供公告发布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12 01 17 00分至202 5 12 08 17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 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 22 08 3 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 .2开标时间: 202 5 12 22 08 3 0

6 .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无需到场)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0451-53161184。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大街 57号

联系人:史 先生

电话: 0451-53161184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星光耀2期A座9层

联系人: 张佳娣

电话: 0451-82291520、 18249502905

电子邮箱: fdgjhlj@163. 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