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 项目名称: 松北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二标段:
- 规模: 二标段: 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供电容量1500KVA、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一: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二:供电容量315KVA、龙川路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松浦规划学校四:供电容量1000KVA
- 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北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二标段: (1)松浦规划学校四:松北区规划154路东侧,兴和城小区西北角 (2)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口 (3)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幼儿园:松北区规划154路和规划294路交口西南角 (4)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一:松北区规划154路和规划294路交口西南角 (5)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二:松北区龙轩路与江平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 (6)龙川路幼儿园:松北区龙轩路与江平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 2.3建设规模: 二标段: 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供电容量1500KVA、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一: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二:供电容量315KVA、龙川路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松浦规划学校四:供电容量1000KVA ; 依据设计图纸负责完成项目报建,图纸会签,设备采购,工程安装及验收送电全过程手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08
项目详情
松北
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DLSG0101G23011200100100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松北
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统筹投入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松北
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松北
12个教育项目电源引入工程第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
二标段:
(
1)
松浦规划学校四:
松北区规划
154路东侧,兴和城小区西北角
(
2)
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口
(
3)
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幼儿园
:松北区规划
154路和规划294路交口西南角
(
4)
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一
:松北区规划
154路和规划294路交口西南角
(
5)
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二
:松北区龙轩路与江平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
(
6)
龙川路幼儿园
:松北区龙轩路与江平街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内
2.3
建设规模:
二标段:
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供电容量
1500KVA、哈师大附属中学新区学校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一:供电容量315KVA、哈尔滨新区托育中心二:供电容量315KVA、龙川路幼儿园:供电容量315KVA、松浦规划学校四:供电容量1000KVA。
2
.
4
计划工期:
共
60
日历天
(具体
开工
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
5
招标范围:
依据设计图纸负责完成项目报建,图纸会签,设备采购,工程安装及验收送电全过程手续
。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二
个标段。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8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3784215.77
元,二标段:
4080181.52
元,合计:
7864397.29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合法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
10
月至
2022年
12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
.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
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2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
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8日9时30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经理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
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4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
6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
"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
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
10.8
本项目将按照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
9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10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2019] 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12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号
联系电话:
0451-58799237
招标人: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
1726号
联系人:
孙
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8104099
招标代理机构:
德天国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
7号
4楼
联
系
人:
杨
先生
电
话:
0451-55558088-80
3
电子邮箱: detianguoze@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