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示范街路品质提升项目景观工程绿化外立面改造亮化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
- 规模: 1.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种植乔木29株,灌木224株,绿篱7738.2平方米,花卉3280.4平方米,草坪1350.8平方米:新建树池篦子40个,广场异形围树座椅63个,围树座椅5个花池种植池、矮墙2880米,组合花池2个,石材挡车320个
- 范围: 1.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种植乔木29株,灌木224株,绿篱7738.2平方米,花卉3280.4平方米,草坪1350.8平方米:新建树池篦子40个,广场异形围树座椅63个,围树座椅5个花池种植池、矮墙2880米,组合花池2个,石材挡车320个。2.桥体改造:栏杆加装饰构件、重新刷漆156米,栏杆中央)刷漆156米,增设LED灯带亮化156米.3.建筑改造:对22栋建筑外立面及屋面进行改造,包含外墙涂料粉刷面积65962.6平方米,屋面防水拆除并新建1461.8平方米,墙面维修面积6596.26平方米,屋面改造2514平方米,外墙涂料+挂网面积403.7平方米,幕墙清洗玻璃贴膜面积2167平方米,新增檐口造型157.63平方米,新增拱窗造型280.5平方米,外挂金属线盒2100米。4.亮化工程:新建LED轮廓灯13054米、LED洗墙灯1722米、LED投光灯1401个、景观灯121套、射树灯12套、LED灯带1500米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9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示范街路品质提升项目
(
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
亮化工程
)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4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示范街路品质提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平发改发【
2023
】
8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亮化工程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示范街路品质提升项目
(
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亮化工程
)
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双拥路
-
滨河大道 段)全路段
2.63km
中
U
型空间界面内;
2.3
建设规模:
1.
园林绿化提档升级
:
种植乔木
29
株,灌木
224
株,绿篱
7738.2
平方米,花卉
3280.4
平方米,草坪
1350.8
平方米
:
新建树池篦子
40
个,广场异形围树座椅
63
个,围树座椅
5
个花池种植池、矮墙
2880
米,组合花池
2
个,石材挡车
320
个。
2.
桥体改造
:
栏杆加装饰构件、重新刷漆
156
米,栏杆中央
)
刷漆
156
米,增设
LED
灯带亮化
156
米
.
3.
建筑改造
:
对
22
栋建筑外立面及屋面进行改造,包含外墙涂料粉刷面积
65962.6
平方米,屋面防水拆除并新建
1461.8
平方米,墙面维修面积
6596.26
平方米,屋面改造
2514
平方米,外墙涂料
+
挂网面积
403.7
平方米,幕墙清洗玻璃贴膜面积
2167
平方米,新增檐口造型
157.63
平方米,新增拱窗造型
280.5
平方米,外挂金属线盒
2100
米。
4.
亮化工程
:
新建
LED
轮廓灯
13054
米、
LED
洗墙灯
1722
米、
LED
投光灯
1401
个、景观灯
121
套、射树灯
12
套、
LED
灯带
1500
米;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5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8
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25087832.42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3
年
1
2
月至
2024
年
0
2
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1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要求
,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
10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
84518544
、
84503329
。
10.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副
29-3
号
联
系
人:
叶光明
电
话:
0451-86501470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
1
8946075688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 2024 年 03 月 27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