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绥芬河市发布时间:2024-11-0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 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6.37万平方米,共改造17个小区更换屋面28805平方米、外墙保温19027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及修复97874平方米、楼道粉刷58个单元、单元门更换89樘、单元窗更换231樘、安装声控灯31个、阳台保温900平方米、缓台修补93平方米及完善17个小区监控设施和线缆整理等,给水井40个、给水主管道945米、给水立管1782米、污水井70个、化粪池11个、排水管网1308米、硬化地面18317平方米、排水沟改造165米、排水沟地面61平方米、台阶修复228平方米、围墙护栏及挡墙修复112米、更换栅栏35米、更换水落管210米、更换大门2座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04 16:46:16
存证哈希值:
3C7F43154FF701E7688FE70B662A370544B66FF111A44A3B4E6DE1F0E52527B3
区块高度:
179816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303G241104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自贸投资〔 2024〕1号、绥自贸投资〔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及居民自筹 。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 施工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024年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2.2 主要 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 6.37万平方米,共改造17个小区更换屋面28805平方米、外墙保温19027平方米、外墙涂料粉刷及修复97874平方米、楼道粉刷58个单元、单元门更换89樘、单元窗更换231樘、安装声控灯31个、阳台保温900平方米、缓台修补93平方米及完善17个小区监控设施和线缆整理等,给水井40个、给水主管道945米、给水立管1782米、污水井70个、化粪池11个、排水管网1308米、硬化地面18317平方米、排水沟改造165米、排水沟地面61平方米、台阶修复228平方米、围墙护栏及挡墙修复112米、更换栅栏35米、更换水落管210米、更换大门2座。

2.3 招标控制价: 47404590.48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 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 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3.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1月04日18:0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 .2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6 .3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7 、踏勘现场和 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 2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它

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3-5761812

人: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址: 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 159

人: 庞女士

联系电话: 0453-5761852

招标代理: 黑龙江腾辉智胜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3-15-11号

人: 曲先生

办公电话: 13766590037

电子邮箱: thzs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