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牡丹江市发布时间:2022-04-1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师范学院院内
  • 规模: 新建一座实训楼,单体总建筑面积21921.19㎡,地上9层,地下1层 ; 功能及范围要求,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测量、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备案移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
  • 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实训楼,单体总建筑面积21921.19㎡,地上9层,地下1层 ;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完成可研报告中建设规模,所有功能及范围要求,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测量、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备案移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5-09
  • 开标时间: 2022-05-1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4 00:31:48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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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437098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 FJ0300G2204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 资金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 一座 实训楼,单体总建筑面积 21921.19㎡,地上9层,地下1层。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 202 2 05 20日; 计划 日期 202 2 12 31 日;总 工期 2 26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配合;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物资采购(设备、构配件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 100%。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完成可研报告中建设规模,所有功能及范围要求, 招标范围包含 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测量、 项目施工图设计 (含 人防 工程 设计 、设计概算、采购、 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备案 移交 直至 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亮化工程、人防工程等)、景观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内景观工程等)、装饰工程(室内硬装和软装工程、展厅展览工程等)、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工程、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迁改扩工程、废水 /气/固体处理工程、消防及附属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其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审核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设计:包括 工程范围内项目的测量、 建筑及安装工程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 景观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等一切设计、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包括水电气讯污等)工程设计、其他工程设计五项设计(该五项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范围以审核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该五项设计一是包含全专业施工图设计;二是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中暂未开展的各专项(不限于上述专业专项范围)概念性设计方案、深化性设计方案、扩初设计以及若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提出修改项目前期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时,负责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全专业专项)等全过程设计及咨询工作,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是包含设计过程中各阶段报建 /报审工作、施工过程中及后期服务工作(各个阶段都应满足国家规范对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业主提出的各项要求)。

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完成设计范围内(不含软装,即移动家具、装饰物、灯饰、布艺织物等) 清单范围内 所包含 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及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亮化工程、人防工程等)、景观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内景观工程等)、装饰工程(室内硬装、展厅展览工程等)、接入到各产权单位提供的市政接入点的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工程、综合管网(含水电气讯污等)迁改扩工程、废水 /气/固体处理工程、消防及附属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其他工程等。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BIM应用(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等。

5)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 101187833.22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428500.00 元人民币;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99759333.22 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有效的 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设计方)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本项目设计费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施工方)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 造价不低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公共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施工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中标公示截图(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

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设计、施工业绩提供时须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1)注册建筑师或(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3)注册建造师或(4)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02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

1)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承担过至少一项造价不低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有网页可查的中标公示截图。(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

2)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承担过至少一项设计费用额度不低于本项目设计费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近五年( 2017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承担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勘察或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承担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的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及 设计项目班子人员 要求:设计 负责人须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提供本单位 2021年12月至2022年02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5人及以上,包括: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 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专业设计 负责人: 1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负责人 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专业 设计负责人: 1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工程施工负责人及 施工项目 组织 机构其 人员 要求:施工 负责人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同时须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02月本单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要求配备,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4财务状况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附近3年(指2018年 - 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7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注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对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等记录(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查询为准)。

3. 9 本项目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1 0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制作)。下载时间为202 2 04 19 16 30分至202 2 04 25 16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 2 05 09 10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 2 05 09 10 30 分;

7.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 - 永泰国际中心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162号九洲电气写字楼3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3-6951001

招标人:牡丹江师范学院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0453-651618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宋金玲

电话: 18004607349

授权邮箱: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 http://www.hljcyg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