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蓝湖湾排水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4-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蓝湖湾排水项目
  • 项目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
  • 范围: 本工程为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线长胜水渠至蓝湖湾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管线新建D1200钢筋混凝士管-1705.64m,其中顶管-771.61m;扇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8座;矩形直线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8座;矩形三通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阶梯式混凝土跌水井-3座;支线管线含D600HDPE管(环刚度8以上)-320m,平均埋深2m,D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9座;D800钢筋混凝土管-180m,平均深2.2m,D15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5座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7 08:19:57
存证哈希值:
628A8CCB3751D510D23A0D7E7E046AF4A2480B888E25791BD7DC2160449A99F1
区块高度:
1976695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 环资 [202 0 ] 1 号文件批复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 --蓝湖湾排水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线长胜水渠至蓝湖湾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管线新建 D1200钢筋混凝土管1705.64m,其中顶管771.61m;扇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8座;矩形直线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8座;矩形三通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阶梯式混凝土跌水井3座;支线管线含D600HDPE管(环刚度8以上)320m,平均埋深2m,D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9座;D800钢筋混凝土管180m,平均深2.2m,D15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5座。

2.3计划工期共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0 5 04 ;计划竣工日期 202 3 06 23

2. 4 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 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招标控制价: 668.051953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 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企相符, 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2 3 01 月至 2023年 3 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除项目经理外, 技术负责人: 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 ※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投标人需对人员配备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做出承诺。)

注: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相关要求,保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目班子人员以及劳务人员出勤打卡到岗,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 年(2020年 3 月起至 2023年 3 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 3 04 06 日下午 1 9 00分至202 3 04 13 1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评审 地点: 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 9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裴先生,联系方式: 0467-6103338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67-2183098

人: 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址: 鸡冠区中心大街 7号

人: 裴先生

联系电话: 0467-610333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 A区A3号楼5号门市

人:许女士

话: 0467-2397666

电子邮件: guangjian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