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
- 规模: 土地平整工程、植被工程、防护工程、管护工程
- 范围: 土地平整工程、植被工程、防护工程、管护工程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1000G250801001001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区域〔
2025〕4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债券资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资金债券)
100%
。招标人为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
2.3建设规模:
土地平整工程、植被工程、防护工程、管护工程
。
2.
4招标范围
:
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2.
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
6
质量
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7
项目总预算金额:
13,094,266.09
元。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证明,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2年-2024年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2023、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
2022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
5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经理
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6项目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0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http://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468
-
3358310
招
标
人: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地
址: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曲
先生
电
话:
17645385718
代理机构:黑龙江筑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9845768096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胜利路 29号
黑龙江省鹤岗市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文件(1).pdf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