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2023年普通公路PPP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巴彦县发布时间:2022-12-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巴彦县2023年普通公路PPP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巴彦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3年普通公路PPP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MCX-22375 2.3项目地点:巴彦县 2.4建设规模与内容: 2.4.1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 ; 咨询服务 2.5.1: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3:26:2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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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865786

巴彦县 2023 年普通公路 PPP 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巴彦县 2023年普通公路PPP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已经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车购税及社会资本。 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 2023 年普通公路 PPP 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MCX-22375

2.3项目地点:巴彦县

2.4建设规模与内容:

2.4.1 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一)2023 年提质改造农村公路 118 条 501km,改建危桥和涵改桥 70 座;(二)2023 年计划改造天增镇过境段、德祥乡过境段、万发镇过境段、天增镇爱民村四处过境段全长 7.19 公里。

2.4.2 市政道路项目。2023 年拟实施市政道路项目 128条34.43 公里及 3 座城市公园。

2.4.3 乡村振兴项目(屯内巷道)。2023 年拟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屯内巷道)共计 224.62 公里,项目遍及全县 18 个乡镇40 个行政村 154 个自然屯。

2.5招标范围:咨询服务

2.5.1: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 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

2.5.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

2.5. 3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完成 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协助实施机构报政府部门审批;

2.5. 4 :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5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包括总承包工程和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服务(含资格预审,如有)。

2.6 最高投标限价: 1630万元(其中:可研编制费74万元;勘察设计费570万元;投融资咨询费(两评一案及PPP合同咨询)231万元;工程监理费672万元;招标代理费 83万元 ); (本次报价不含建设项目管理)

注:最终支付费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8服务期限: 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起至完成 PPP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监理: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和公路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持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桥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注册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 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牵头人为 公路行业工程 设计 单位,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担保以保函形式提供。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公路行业 工程设计单位 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20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046128567

招标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巴彦县

联系人:张先生

话: 0451-5750193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8号御景商座305室

联系人:郭先生

话:0451-51169738

电子邮件: maichuang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