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12-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D-06-21-02地块
  • 规模: 对微生物检测中心楼实验室内部装修包括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等相关内容,总建筑面积12642.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596.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45.7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监理 ;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2-18 16:33:12
存证哈希值:
80FB6788854F5C703D78B5DCD178FA8608F9C9E2CEA23A00FBB5ACC1DE42B3B6
区块高度:
15546288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101G2512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 监理 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D-06-21-02 地块

2.3建设规模:对微生物检测中心楼实验室内部装修包括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实验等相关内容,总建筑面积12642.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596.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45.70平方米) 具体工作内容 详见清单和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01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11 30 日,共 3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系统内可填 315 日历天)

2. 6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9 最高投标限价: 128.9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建承诺), 提供连续缴纳 3个月的 养老 保险证明( 2025年 8 月至 2025年 10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 要求,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人员按上述要求中的 “公共建筑工程”进行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驻场,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12 18 18 00 分至 2025 12 23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01 08 09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 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 6 01 08 09 30 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直接票决定标)招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在近三年 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

10. 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0. 6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 40号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方式: 0451- 5515360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 10号万达商务楼4号楼409室

人:王先生

话: 0451-55667171

电子邮件: hljbrzb@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 2829 号

联系人: 韩女士、王先生

话: 0451-8139086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