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五标段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五标段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招标控制价:1280.79万元 2.4计划供货期:2021年08月05日至2022年12月01日,共483日历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30
项目详情
202
1
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五标段
项目编号:
QS2021G00
9
-
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二十五
标段
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
202
1
】
39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
为
中央财
资金及
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
1
年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五标段
2.2建设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
2.3
招标控制价:
1280.79
万元
2.
4
计划
供货
期:
202
1
年
08
月
05
日至
20
22
年
12
月
01
日,共
483
日历天
。
2.
5
建设规模:
采购绞盘式喷灌机
185台/套,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的
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9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
包括本标段所购设备
的
生产厂家
。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2018年至2020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
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
内
)
。
3.
3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07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1
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
北林区
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车先生
联系电话:
0455-
2790513
招
标
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1
号
联
系
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
0455-
2760224
招标代理:黑龙江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
4层
联
系
人:王
先生
联系电话:
18945501068
电子邮件:
hljqszb@sina.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