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饶河县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地址: 饶河县
  • 范围: 改造雨水管网1.83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9.783公里,改造泵站1座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05 15:48:1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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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9677331

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SG0703G25052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以由 饶河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 2024 23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来源为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饶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 饶河县

2.3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1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7 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10 30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22911225.81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标段

2.9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级(含 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 3个月(202 5 3 月至 202 5 5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 规定 的要求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查询近三年均有效)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查询近三年均有效)

3.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6 6 00时00分至202 5 6 13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6 27 9 0 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 5 6 27 9 时 0 0 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9.其他

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 . 3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4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9. 5 本项目评标方式为远程异地评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69-566790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69-6151281

招标人: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饶河县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1874696017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 女士

电话: 1854516983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