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海关南片区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东宁市海关南片区
- 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海关南片区)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东宁市海关南片区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供热主管网1000米,供热二级管网800米;给水二级管网700米(含井、阀门等);雨水管道1782米,污水管道1783米(含沉淀井、化粪池);照明灯35盏灯配套设施;新建室外燃气管线1499.92米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海关南片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302G2303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海关南片区)项目 ,已由 东发改投资【 2022】34号、东发改投资【2022】73号 文件批复 。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 60% 地方配套 40% 资金, 项目招标人为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海关南片区)项目
2.2 工程 建设地点 : 东宁市海关南片区
2.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改造供热主管网 1000 米,供热二级管网 800 米;给水二级管网 700 米(含井、阀门等);雨水管道 1782 米,污水管道 1783 米(含沉淀井、化粪池);照明灯 35 盏灯配套设施;新建室外燃气管线 1499.92 米。
2.4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5062313元;
第二标段: 6328202.11元;
第三标段: 671243.97元。
2.5 招标范围: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本 项目 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人行道、路缘石、供热一级网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照明工程、供热二级网工程、给水管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楼庭院天然气管道工程、室外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 的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不允许兼投。
2. 7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5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4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第一标段: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 执业资格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
(需提供 项目 负责人 近 三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施工负责人 1 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 10 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 , 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 , 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如下:
( 1 )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 2020 年 --2022 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 2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 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年 0 3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 间 :
第一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第二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第三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 开标方式
7 .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 开标时间:
第一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第二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第三标段: 202 3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7 .3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3- 3683016
招 标 人: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宁市东兴路 73号
联 系 人: 纪晓亮
电 话: 0453-368301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荣锦名都小区 7 号楼 104 门市
联 系 人: 徐海东
电 话: 0453-6436888
电子邮件: zlzbd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