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南岔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2023年计划修复9个点位,修复面积13.63公顷,主要通过削坡整形、场地平整、挡土墙工程、格构锚固、边坡绿化工程及植被恢复工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 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预算编制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竣工资料整理,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6
- 开标时间: 2023-08-1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QTQT0803G230725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发【
2023
】
7
号
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
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历史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一标段
。
2.2建设地点:
伊春市南岔县
。
2.3
最高投标限价:
7,519,200.00
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21,200.00
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7,298,000.00
元
。
2.
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
2023年计划修复9个点位,修复面积13.63公顷,主要通过削坡整形、场地平整、挡土墙工程、格构锚固、边坡绿化工程及植被恢复工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
2.
5
计划工期
12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
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为
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
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预算编制费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竣工资料整理,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2.7质量标准:
设计:
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施工:
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
同时
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和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
甲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
总承包
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
甲
级以上资质(含
甲
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 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
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
施工部分:
承诺参照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
及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20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
,
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
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
。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伊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
。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以下媒体
上发布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南岔县
电
话:
0458-3478898
招
标
人:
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南岔县南岔镇双林委
联
系
人:
周铭刚
电
话:
15245881164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联
系
人:
李根发
电
话:
15636420220
2023 年 07 月 25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