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伊春市中心城区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伊春市中心城区
- 规模: 总面积54035.4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6991.45平方米、道路和停车场面积7044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伊春市中心城区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 街头绿地绿化、林荫道路绿化和停车场绿化施工全过程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1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伊春市中心城区
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伊发改发【
2020】
16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伊春市中心城区
2021年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中心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面积
54035.4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46991.45平方米、道路和停车场面积7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街头绿地绿化、林荫道路绿化和停车场绿化施工全过程监理
。
2.4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
2.6 最高投标限价:
37.4万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上述人员须具备(培训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黑建造价【20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继续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黑龙江建设网)接受行政监管。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1年0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
2021年08月12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建设网;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金宇
举报电话:
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
70号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伊春市中心城区黎明路70号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伊春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伊春市
联
系
人:孟宪民
电
话:
136245843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
19号
联
系
人:于淑芬
电
话:
18104512388
授权
E-mail:hljzkwh8006@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