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A2段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8-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县道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A2段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腰屯乡
  • 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全长47.574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护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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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A2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SG1103G250818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孙吴县 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孙发改 [2024] 81 号)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黑市交发 [2024] 48 号)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黑市交发 [2024] 173 号) 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孙吴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县人民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孙吴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工程全长 47.574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利用河南大桥247.76延米/1座,拆除新建中桥87.08延米/2座,拆除新建小桥34.24延米/1座,利用小桥35.08延米/2座,拆除新建箱涵40.49延米/4道,拆除新建盖板涵20延米/1道,拆除新建圆管涵358延米/29道,平面交叉共44处;护栏204m,需设标志牌212块,里程碑、百米桩、界碑998块,公路标线18573.9㎡;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腰屯乡、河南村、富山村、群山乡、新庆村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730 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5 9 30 ,计划交工日期为 202 7 9 30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护

2.5质量要求:公路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5220-2020)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为 2 个标段 允许兼投但不可兼中。

县道 X201腰屯至奋斗、县道X302辰清至逊克农场(奋斗至新庆村西段)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A2段:建设里程为K24+000-K42+106.804(县道X201)、K22+026-K27+492.923(县道X302), 招标控制价为: 89,046,20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职称包括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专业职称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 20 20 01 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下 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 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 含三级 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 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 含三级 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 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和大修项目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 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 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 级公路里程为 10公里。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业绩的认定以查询的业绩截图为准,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处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202 3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 3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202 3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 3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级对待(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1.5财务最低要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3.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 5 08 26 09 00分至为202 5 09 02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 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4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 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5 09 19 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 5 09 19 09时00分。投标 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 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河市爱辉区文化街 5号

人:梅桂林

话: 0456-6107818

人: 孙吴县交通运输局

址:黑河市孙吴县中央大街 343号

人:雷佳宝

话: 1761456526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88号会展银座A座3层

人:招标 - 女士

话: 0451-55639888

电子邮箱: dclj00 1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