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项目地址: 鹤岗市
- 规模: 对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 范围: 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开标时间: 2023-06-19
项目详情
2017 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 EPC 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1000G230524003001 ( GLTC-237BA311C01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鹤岗市人民政府 以由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鹤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批复》鹤政函【 2019 】 26 号文件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80% ,中央、省和地方投资及融资 20% , 招标人为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岗市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120天,自2023年06月25日始,至2023年10月25日止;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4 招标范围:2017年城市棚户区垃圾清运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招标控制价: 659984.56 元 。
2.6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近 3 个月( 2023 年 2 月 -4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配备 6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 人、市政监理工程师 2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具体人员配备应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 1 号)的有关规定。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 1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不得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提供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查询结果的截图 );
( 2 )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 //www.court.gov.cn/wenshu.html )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提供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中查询结果的截图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 http://ggzyjyw.hlj.gov.cn/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黑龙江 )( http://ggzyjyw.hlj.gov.cn/ )” 《服务指南》中的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等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19 日 09时 30 分。
7.2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3 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 17 号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 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 18 号 A 区 10 层
联系人:宋祥民、卫晓光
电 话: 0451-82367162 转 8201 、 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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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