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爱民区发布时间:2022-07-0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牡三公路道西
  • 规模: 装饰装修:审判法庭7823.51平方米、审判法庭附属楼1454.35平方米,新建:挡土墙与排水沟、供暖、净水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钢梯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牡三公路道西 2.3建设规模:装饰装修:审判法庭7823.51平方米、审判法庭附属楼1454.35平方米,新建:挡土墙与排水沟、供暖、净水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钢梯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7 05:11:0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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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26113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审判法庭装修 及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300G2207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已 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牡丹江市爱民区发展和改革局 牡行项目审批 [2019]18、牡爱民区发改审批[2022]7 号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中央扶持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原办公楼拍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

2.2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 爱民区三道关镇牡三公路道西

2.3建设规模: 装饰装修:审判法庭 7823.51平方米、审判法庭附属楼1454.35平方米,新建:挡土墙与排水沟、供暖、净水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钢梯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 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 1411.50万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261891.84元,暂估价5230860.22元)

2.5计划工期: 9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2 8 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1 1 4 日。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 22 3 月至 202 2 5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 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 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近三年内 (201 9 6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不低于 1411.50 万元的 公共建筑 工程 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 3 、网页打印中标公示截图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2 019 --20 21 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 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

3.6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9.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联合体双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其中的一项;

3.9.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9.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下午16时00分至2022年7月8日下午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2 7 24 09 0 0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 7 25 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3- 6951001

标 人: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 300号

系 人: 张先生

话: 0453-890929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 451

系 人: 陶女士

话: 0453- 676399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