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巷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现有城区范围内
- 规模: 新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II级雨水管线12430米,其中:DN1000-DN1200雨水干管6160米,DN800-DN1000雨水干管4470米,DN600-DN800雨水支管720米,DN400-DN600雨水支管108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巷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现有城区范围内; 2.3项目规模:新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II级雨水管线12430米,其中:DN1000-DN1200雨水干管6160米,DN800-DN1000雨水干管4470米,DN600-DN800雨水支管720米,DN400-DN600雨水支管1080米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上图入库等有关技术服务;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 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74,100.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400G25122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文件关于申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巷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郊发改工信
[2025]32
号)
文件批
准,
资金来源是
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
70%
,地方配套资金
30%
,已具备招
标条件。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巷道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
2.2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现有城区范围内
;
2.3
项目规模:
新建承插口钢筋混凝土
II
级雨水管线
12430
米,其中:
DN1000-DN1200
雨水干管
6160
米,
DN800-DN1000
雨水干管
4470
米,
DN600-DN800
雨水支管
720
米,
DN400-DN600
雨水支管
1080
米。承插口钢筋混凝土
II
级污水管线
2110
米,其中:改造
DN600 -DN800
污水收集管网
1010
米,改造
DN800-DN1000
污水收集管网
1100
米。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
70950
平方米
(实际以发生为准)
;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及
配合
上图入库等有关技术服务
;
2.
5
服务
周期:
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
;
2.
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2.8 招标控制价 : 1,174,100.00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
提供近三个月(
2025
年
10
月
-2025
年
12
月)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或企业新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3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
(
活动
)
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
“
信用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
;
(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
3.
4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
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
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0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
w
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7
、开标方式
7.
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
7.3
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
8
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
9、
其它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9.3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遇到
“
用工难
”
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
0454-3986686
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
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398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
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
4.
如遇
“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
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9.4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4-6715112
招
标
人:
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佳木斯市红旗街
696
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54-
858478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
24-2
号华润置地公馆
3
栋
1
单元
12
层
4
号
联
系
人:
付女士
联系电话:
1315997863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