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130t/h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130th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原厂区内
- 规模: 1×130t/h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及其辅助系统改造(建安部分),具体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130t/h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原厂区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130t/h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及其辅助系统改造(建安部分),具体内容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01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130t/h
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G1302G21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130t/h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塔河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
塔
发改
投资
[202
0
]
81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
、
省级
和
地方资金
或申请债券资金
,
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鸿德霖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塔河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130t/h
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2.
2
工程建设地点: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原厂区内
;
2.3
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
1×130t/h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及其辅助系统改造
(
建安部分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4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319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30
日;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2.
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8
项目总投资:
35,690,000.00
元,招标控制价:
11,221,115.48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含
二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
技术负责人
1
人
(
相关
专业
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工长)
1
人
(
相关
专业岗位证书
)
、质量员(质检员)
1
人
(
相关
专业岗位证书
)
、安全员
1
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
除职称证书外,其他人员均须证企相符。
(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
1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选择:“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
2
)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
//www.court.gov.cn/wenshu.html
)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投标人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
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
提供投标人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
3.5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提供相应承诺)。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1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注:依据《关于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18]2
号)的相关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需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建设网(
www.hljjs.gov.c
)在
"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
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01
日
0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
),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
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
室)。
6.4
其他事项
6.4.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6.4.2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
hljzbx
版本。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版本。
6.4.3
电子投标工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
〕
18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
塔河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457-3663115
招
标 人:
塔河县诚惠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塔河县塔林西
2.5
公里处
联
系 人:
佟
先生
电
话:
1355548810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鸿德霖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加格达奇区红旗新世界时尚广场公寓
30
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457-8946369
电子邮件:
hljhongdeli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