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抚远市牤牛怵河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抚远市
- 规模: 铺设d500-d1400污水管道,总长2747米; 2.4最高限价:1524.51万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03月05日,共计1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牤牛怵河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抚远市; 2.3建设规模:铺设d500-d1400污水管道,总长2747米; 2.4最高限价:1524.51万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03月05日,共计1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2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牤牛怵河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
SG0404G21009
已由抚发改字【
2021
】
8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牤牛怵河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抚远市;
2.3
建设规模:铺设
d500-d1400
污水管道,总长
2747
米;
2.4
最高限价:
1524.51
万元;
2.5
计划工期: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03
月
05
日,共计
100
日历天;
(
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
2.6
质量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工程施工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
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提供
近三个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缴费
证明
;
3.2.4
设计单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计负责人
1
人、设计驻场代表
1
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2.5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如组成联合体)在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
202
1
年
1
1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1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1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
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9.
其他
9.1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抚远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454-8571537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
1
号楼
2920
室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0451-5101111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4-6760086
邮
箱:
jmszb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