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鸡东县净水厂扩容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鸡东县鸡东镇
- 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净水厂工艺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供水规模近期(2025年) 为2.5万立方米/天、远期(2035年)为3万立方米/天
- 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净水厂扩容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净水厂工艺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供水规模近期(2025年) 为2.5万立方米/天、远期(2035年)为3万立方米/天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35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鸡东县净水厂扩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601G2512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净水厂扩容工程项目已由鸡发改投资
[2025]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
来源为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盈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净水厂扩容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净水厂工艺单元进行改造,改造后供水
规模近期
(2025年)
为
2.5万立方米/天、远期(2035年)为3万立方米/天。该项目改造
网格絮凝池
2座,在混凝段
设置高效网格装置
72套,其中:
Ⅰ级竖井(12
00x850毫米)设置24套;
Ⅱ级竖井(1200x1000毫米)
设置
36套;Ⅲ级竖井(1200x1100毫米)设置12套;提升斜板沉淀池
出水堰有效容积
85立方米;
铺设乙丙共聚
(OCP)斜管180平方米,斜管长度1200毫米、直径25毫米;
新建活性炭过滤间
1栋,建筑面积147.60平方米;新建流量计井1座,直径1500毫米;恢复路面100平方米,恢复绿化400平方米;购置鼓风强化搅拌系统4套、混凝试验设备1套;石英砂过滤器4台、立式管道离
心泵
2台、电磁流量计1套。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
26年12月31日,总
工期:
35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
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326767.6元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基本账户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个月(202
5年09月至2025年
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
函〔
2019〕92号)的“六类人员
”除外,
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
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
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
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投
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
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
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
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
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
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
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5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
”且未完成整改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s://sgqy.hrbjzsc.cn:888
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3.5.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
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
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5.7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
信联合惩戒
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s://jzsc.mohurd.
gov.cn/home
查询结
果为准
),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
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12月
10
日
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
17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
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截
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
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
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
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
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
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
gzyjyw.hlj.gov.cn/
)网上发布。
10.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
18945135444
招
标
人: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鸡东县中心大街
527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
13199160777
代理机构:中盈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
72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0451-55576666
电子邮箱:
zhongyingruida@1
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