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包括花园街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包括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9.9万平方米 ;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3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026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JL0100G26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026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026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包括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 ;
2.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129.9 万平方米。包括:对南岗区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内 9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 51 栋,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4 座,建筑面积 37.06 万平方米;对南岗区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内的 15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 105 栋,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12 座,改造总建筑面积 50.31 万平方米;对南岗区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内的 10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 60 栋,改造总建筑面积 42.53 万平方米。主要对小区内屋面、外墙、供水、排水、供热、道路、围墙、照明、安防、绿化等基础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改造及建设。
2.4 计划工期: 2026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8 年 01 月 29 日,总工期: 7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主要对小区内的屋面、外墙、供水、排水、供热、道路、围墙、照明、安防、绿化等基础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改造及建设。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四个标段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以重复。各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一标段: 对南岗区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内 9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 51 栋,社区综合服务用房 4 座,建筑面积 37.06 万平方米 ;
二标段: 对南岗区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内的 10 个 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 60 栋,改造总建筑面积 42.53 万平方米 ;
三标段: 对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曲线街道以及保健路街道的哈药小区、西华苑小区,共 47 栋楼,便民服务用房 8 个,改造面积约 24.41 万平米 ;
四标段:对 保健路街道的测绘局小区、医科大学家属区、雄狮家园为监理四标段,共 58 栋楼,便民服务用房 3 个,改造面积约 25.18 万平米 。
2.8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2838276.37 元 ;第二标段: 3067008.03 元;第三标段: 2650044.45 元;第四标段: 2283068.49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5 年 10 月到 2025 年 12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
6.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上发布 。
9. 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 84518544 、 84503329 。
9.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 100 号
联 系 人:芦延
联系电话: 0451-82703416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 13359848733
电子邮件: cyzbsbq@163.com
日期: 2026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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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