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木兰县发布时间:2025-11-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木兰县
  • 规模: 基础设施维护:办公楼、宿舍、锅炉房、水处理间、糖化车间、包装车间、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14650.47m2,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墙面、屋面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原路面维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基础设施维护:办公楼、宿舍、锅炉房、水处理间、糖化车间、包装车间、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14650.47m2,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墙面、屋面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原路面维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1-11 20:06:07
存证哈希值:
EE5219AA1C025AD93C34BD949D0FEA68D83A5C6E0CA82DCF8B48D83A0FF33882
区块高度:
15070936

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HZB-2025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项目业主为 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木兰县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基础设施维护:办公楼、宿舍、锅炉房、水处理间、糖化车间、包装车间、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14650.47m2,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墙面、屋面等拆除原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改造,室外原路面维修改造以及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95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09 月 30 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41885039.54元。(其中: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工程33956716.95元;基础设施维护7928322.59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以上 资质 ,还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 "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两人,一人需 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一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 ,提供近 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连续在本企业 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 22/2023/2024 )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 6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后)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

5.3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刘先生

话:0451-57086300

人: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

人:王宇宙

话: 15846094000

代理机构: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口君康大厦 503室

人:张女士

话: 13936636373

箱: hljhhz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