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2024年城市燃气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2024年城市燃气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七台河市新兴区
- 规模: 1.改造燃气低压管线35743米,其中dn15管线27236米,dn25管线5390米,dn90管线2100米,dn63管线1017米;2.改造dn250燃气中压管线13600米;3.瓶改管:新建燃气低压管线7400米,其中dn40管线1200米,dn32管线1200米,dn65管线500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2024年城市燃气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 2.3建设规模:1.改造燃气低压管线35743米,其中dn15管线27236米,dn25管线5390米,dn90管线2100米,dn63管线1017米;2.改造dn250燃气中压管线13600米;3.瓶改管:新建燃气低压管线7400米,其中dn40管线1200米,dn32管线1200米,dn65管线5000米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900G2508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七台河市新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七新发改发 [2024]27 号 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新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润恒远(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2024 年城市燃气更新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
2.3 建设规模: 1. 改造燃气低压管线 35743 米,其中 dn15 管线 27236 米, dn25 管线 5390 米, dn90 管线 2100 米, dn63 管线 1017 米; 2. 改造 dn250 燃气中压管线 13600 米; 3. 瓶改管:新建燃气低压管线 7400 米,其中 dn40 管线 1200 米, dn32 管线 1200 米, dn65 管线 5000 米。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 13600 米、庭院管道 3117 米、立管 40026 米;改造入户软管、加装安全报警装置共计 13618 户、监测设备 1 套。
2.4 计划工期: 47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为: 52313987.74 元。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 2025 年 05 月至 2025 年 07 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 〕 18 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 〕 9 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 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2 年 -2024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2022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 企业信誉要求
3.6.1 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 信用中国 > 查询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6.2. 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
3.6.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 行 。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地点为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为 : 20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8. 评标、定标方式
8.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等因素提出定性评审意见,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8.2定标 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
8.3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发布。
10. 其他
9.1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64-2943953 。
9.2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 10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83 号
电话: 0464-2943911
招标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17633136792
招标代理机构:中润恒远(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 210 室 -2608 (集群注册)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984522093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