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3个补充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

北安市发布时间:2021-12-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安市3个补充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2018年度北安市杨家乡等4个乡镇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平整 本次设计对新增耕地进行翻耕,面积46.7113hm2;原有旱改水地块翻耕,面积66.7805hm2 ; 一)、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进行翻耕,翻耕面积91.3442hm2 ;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翻耕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进行翻耕,翻耕深度20-30cm,翻耕面积110.1715hm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2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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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 3个补充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JRZ-2021 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安市提升改造耕地(旱改水)和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批复》黑市政发【 2018】46号《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嫩江县土地整治和提质改造、逊克县第二批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北安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批复》黑市政发【2019】13号文件、《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北安市三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评审的批复》黑市政发【2021】36号文件、北安市人民政府以《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实施北安市三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政发【2021】49号文件批复 ,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北安市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2018年度北安市杨家乡等4个乡镇提质改造耕地(旱改水)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平整

本次设计对新增耕地进行翻耕,面积 46.7113hm2;原有旱改水地块翻耕,面积66.7805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项目区内共布置排水沟道1条,总长0.29km。

2、共布置建筑物16座,其中圆涵8座,方涵3座,简易涵5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1、 修缮生产路 7条,总长4.541km 田间道 3条,长4.310km

)、 其他 工程

1、新建晒场1座,面积1320m2。

2019年度北安市杨家乡、海星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 进行翻耕,翻耕面积 91.3442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项目区内共布置排水沟道1条,长8.595km。

2、共布置建筑物7座,Φ1000圆涵(L=6m,挡墙4.5m)6座,1.5×1.0方涵(过6m路)1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1、 修缮生产路 2条(生产路8、13),总长9.886km

)、 其他 工程

1、新建晒场2座,总面积7000m2。

二标段: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 进行翻耕,翻耕面积 97.6039 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项目区内共布置排水沟道1条,长8.595km。

2、共布置建筑物18座,2.0×2.0方涵(过8m路)1座,Φ1000圆涵(L=6m,挡墙4.5m)3座,Φ800圆涵(L=6m,挡墙4m)2座,3*2.0方涵1座,简易涵(Φ800圆涵管,L=4m)8座,过水路面3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1、 修缮生产路 11条(生产路1-7、生产路9-12),总长6.881km

2019年度北安市二井镇、东胜乡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翻耕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进行翻耕,翻耕深度 20-30cm,翻耕面积110.1715hm2。

2)地力保持工程

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有机质含量较低,本次设计对新增耕地施加有机肥,施肥面积 110.1715hm2。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本次设计共布置建筑物5座,其中3.0×2.0方涵(过8m路)2座,2.0*1.3方涵(L=6m,挡墙11.8m)1座,简易涵(Φ1000圆涵管,L=6m)2座,原有建筑物护砌1处。

(三)、田间道路工程

1、修缮生产路3条,总长2.396km。

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2建安费:20 , 518 , 000 .00元。

2.3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 3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 2 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2 12月31日。

2.4本项目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 47.4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废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 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和缴费单据。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 具有中级职称和省监理岗位培训证或国家注册证书 1人 。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 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和缴费单据(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社保进行查询(提供社保网址、查询方式),如不提供查询方式或其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查询不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按最终排名顺序顺延其中标人。监理机构人员总计 3 人,最低配备人员 3 人。最低配备人员是指现场监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人员最低配备标准,不按以上人员配备,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对中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监理现场系统管理,必须与填报人员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信誉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财务要求: 2018-2020年度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 12 30 9时00分至202 2年1 7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平台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2 1 26 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 HLJT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 22 1月26 9时00分。

6.2 开标方 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 电子招投标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北安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 0456-6566052

招标人: 北安市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0456-6566037

地址: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 194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系 人:王女士

话: 0456- 822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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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