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 范围: 库房隔断50道、挪楼梯28个、楼梯改造8个。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具体以招标公告内容发布为准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9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402G2507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上报备案
,招标人为
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平房仓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
2.3建设规模:
库房隔断
50道、挪楼梯28个、楼梯改造8个。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6
年
1
月
15
日,共
137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
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
12,610,760.99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
,
提供连续
3个月(
202
5
年
0
5
月至
202
5
年
07
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
3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
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资承诺书。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项目执行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07
月
29
日
17时00分至202
5
年
0
8
月
05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
.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年08月19日
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
.1开标方式:本
项
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2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9时00分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等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3
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3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遇到
“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4-2366288
招
标
人:
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富锦市二龙山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454-675195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东普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382号9栋2单元6层601号(住宅)
联
系
人:
董
先生
电
话:
0451-88151188
电子邮 箱 : east_puyi@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