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 PPP 建设项目(二次)
- 项目名称: 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富锦市沿江景观带
- 规模: 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PPP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新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06
项目详情
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 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 PPP 建设项目(二次) 经 富锦市人民政府 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 模式,并由授权实施机构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为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 ( 以下简称申请人 )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授权主体 :富锦市人民政府
二、采购人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编号 : DHZB-HLJ-21115
五、项目名称 :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 PPP 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二次)
六、采购需求
6.1 项目合作期: 15 年(含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
6.2 投资概算: 可研估算总投资 49311.96 万元 。
6.3 项目规模:
富锦市沿江经济文化提升及基础设施 PPP 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新建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项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总建设用地为 49046.04 平方米,其中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建设总用地面积为 30818.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6500.00 平方米,基础设施用地面积为 18227.94 平方米。
6.4 项目地点:富锦市沿江景观带(规划)。
6.5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 建设 — 运营 — 移交 ) 模式。
6.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 1 )申请人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注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财务实力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 4 )企业信誉 : 申请人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申请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应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3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 )负责建设的成员具有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各成员均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6 )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申请,应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其中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中标、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申请文件。
3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投资框架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额应占联合体所有成员总出资额的 50% 以上(含 50% );其余任一联合体成员的出资额均不得低于联合体所有成员总出资额的 20 %。
5 )申请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 7 )申请人必须针对本项目的全部任务申请,只对某一阶段或部分任务申请者,将不予考虑。
(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 申请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9.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9.3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任一成员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内下载文件即可。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
10.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十一 . 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 开标时间: 2021 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
11.2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3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上发布 、并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富锦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采 购 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富锦市中央大街东段南侧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0454-232508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 1898A4 栋 901
联系人:腾女士
电 话: 0451-82418096 转 8205
电子邮箱: dhzb_h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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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