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9标段)、施工(10标段)、施工(11标段)、施工(12标段)
- 项目名称: 肇州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9标段10标段11标段12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区位于大庆市肇州县境内,共涉及12个乡镇42个行政村
- 规模: 建设规模为50万亩,包括新建34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 ; 4.178万亩;建设内容包括:机电井134眼(配套喷灌机134台/套、移动式灌溉首部134台/套);建筑物11座;机耕路29.056km、生产路1.589km(具体
- 范围: 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项目详情
肇州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9
-
12
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0000G25082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
以《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肇州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扩大
初步设计的批复》
(庆农发【
2025】
22
号)
文件
批复
,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肇州县农田科技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仟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肇州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2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为
50万亩,包括新建34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
工程
、灌溉
与
排水
工程
、田间道路
工程
、农田输配电
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2.
4
计划工期:
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44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5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庆市肇州县境内,共涉及12个乡镇42个行政村。分别是朝阳沟镇东兴村、利强村、团结村,朝阳乡三合村、新荣村,二井镇繁荣村、光荣村、黎明村、前进村,拖古乡双利村、新安村,肇州镇万宝村、壮大村,丰乐镇丰乐村、生活村、幸安村、幸福村,永胜乡丰产村、永胜村,双发乡光明村、和平村、九三村、双跃村、正大村,新福乡保产村、红旗村、乐业村、民安村、耀先村、永安村,兴城镇安居村、安民村、六合村、兴东村,永乐镇六烈村、清华村、太丰村、新龙村、新路村、永乐村、之平村,榆树乡书才村。
2.6
本项目
共
分为
15
个标段。
9
标段:
建设规模:
4.178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
机电井
134眼(配套喷灌机134台/套、移动式灌溉首部134台/套);建筑物11座;机耕路29.056km、生产路1.589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59507586.39
元;建设地点
永乐镇六烈村、清华村、新龙村、永乐村
;
10
标段:
建设规模:
3.783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
机电井
138眼(配套喷灌机138台/套、移动式灌溉首部138台/套);机耕路28.366km、生产路1.478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52905467.23
元;建设地点
永乐镇太丰村、新路村、之平村
;
11
标段:
建设规模:
2.93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
土地平整
732.7亩;机电井60眼(配套喷灌机60台/套、移动式灌溉首部60台/套);建筑物15座;移动泵车6台/套;机耕路19.194km、生产路13.365km;农田防护0.07km;土壤改良4089亩;障碍土层消除14576.7亩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46349963.69
元;建设地点
朝阳沟镇东兴村、利强村、团结村
;
12
标段:
建设规模:
3.53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
土地平整
443亩;机电井117眼(配套喷灌机117台/套、移动式灌溉首部117台/套);排水沟2.263km;建筑物94座;移动泵车14台/套;机耕路20.962km、生产路23.968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64580922.16
元;建设地点
朝阳乡三合村、新荣村;托古乡新安村、双利村
;
2.7质量标准:合格
2.
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
9-11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及以上资质。
12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
3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9至12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
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
3
个月(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养老
保险缴纳证明须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
.
4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9至12标段:
技术负责人
1
人
,具备
水利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安全员
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提供近
3
个月(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养老
保险缴纳证明须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9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0
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11
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29
日
00
时
00分至
202
5
年
9
月
3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
9-12标段2025年9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
9-12标段2025年9月22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现场踏勘不做为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条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州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459-8541028
招标人:肇州县农田科技服务中心
地
址:肇州县
联系人:廉先生
电
话:
0459-852331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仟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
2167号A栋7层5号
联
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8659922
电子邮箱:
hljqx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