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方案
- 项目名称: 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方案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方案;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招标范围:开展佳木斯城市水系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分析与诊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2210FW04540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方案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各相关部门筹措。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城市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方案;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招标范围:开展佳木斯城市水系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分析与诊断。基于调研分析资料的解析,开展城市水系生态空间规划,生态水系规划,生态用水保障规划,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河流生态修复规划,河道景观建设规划,河库水环境管理规划。就城市水系连通、水资源保障、防洪排涝、英格吐河生态景观质量提升、英格吐河及四丰山水库水环境治理开展工程设计,编写实施方案; 2.4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 2.5服务期:2022年0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6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类专业高级或相当高级职称。 3.6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投标需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20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4-828996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13114541310 监 督 人:佳木斯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4-854763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