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10-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密山市莲花湖景区
  • 规模: 1、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面积为131165平方米,土方倒运4250立方米、土方排残3400立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密山市莲花湖景区(兴凯湖湖岗路沿线西侧) 2.3项目规模:1、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面积为131165平方米,土方倒运4250立方米、土方排残3400立方米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0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5 22:41:2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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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940571

兴凯湖莲花水源地 生态 保护 与修复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30001]HLJXP[CS]202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凯湖莲花水源地 生态 保护 与修复 工程项目 ,已由鸡 西市发改委 《关于 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鸡 发改区域 [202 1 ] 1 号)同意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 为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 使用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补助 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兴凯湖莲花水源地 生态 保护 与修复 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 密山市莲花湖景区(兴凯湖湖岗路沿线西侧)

2.3项目规模: 1、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面积为131165平方米,土方倒运4250立方米、土方排残3400立方米。2、其他:铺装现状土路面8500平方米、围栏100米。3、水源地建管配套系统:根据水源地内不同的监测要求和功能,设立功能不同的监测网络系统。新增摄像机16套、室外型监控设备机柜1套、监控设备机柜1套GYTA33-36光缆6000米。

2.4项目 计划工 期: 2022 年10月15日至 20 22 12 31日, 共计 78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2.7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7,631,275.7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 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 3 投标人 财务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 2019 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不提供成立当年的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3. 4 投标人资质和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项目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4.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及资料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及资料员可兼职),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5信誉要求:

3. 5.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3. 5.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 [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 5.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2年 09 18 22 00分至2022年 09 23 22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 09 9 0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 10 09 9 0 0分。

7.2 8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67-5212908。

10.联系方式

10.1监督部门: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67- 5212908

10.2招标人: 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15561738013

10.3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 A区3号楼4单元7号门市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0467-8111969 13614684488

电子邮箱: xiangpeng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