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孵化器建设项目电力工程
- 范围: 新建10kV户外环网柜2台(含环网柜基础)、10kV箱变11台(含箱变基础),及变电所1座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9
项目详情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孵化器建设项目电力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200G23062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孵化器建设项目电力工程
已由
《齐齐哈尔市
铁锋区
发展改革
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
铁
发改发【
2023
】
6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评定分离模式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0kV户外环网柜2台(含环网柜基础)、10kV箱变11台(含箱变基础),及变电所1座。
2.2 计划工期:202
3
年
07
月
31
日
-202
3
年
9
月
30
日
,共
62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5239370.62
元;其中:规费
:
77780.03
元
;税金:
432608.58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
33887.5
1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
1)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查询结果为准;
(
4)申请人,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5)申请人,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
7)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 D 级(或相当于 D 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
8)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注:上述(
1)至(6)项,申请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上述第(
7)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6时00分至2023年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
3
年
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6号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招投标监督
8.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8.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
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0452-2412346
邮箱:
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
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
9.
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5303620006
9.2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
32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13846294686
电子邮件:
qqhr@gzxmg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