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松北殡仪服务科新建骨灰寄存楼项目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3-05-2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松北殡仪服务科新建骨灰寄存楼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规模: 总建筑面积2994.04㎡ 2.4招标控制价:7102099.2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
  • 范围: 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地上三层骨灰寄存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4 02:01:36
存证哈希值:
E69DBA5A3B537FE3B3D2EF6C4A9CCBC91963EA0E1E60C9857EA998F8A6060B6B
区块高度:
1972558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100G23051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新审投(2022)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松北殡仪服务科新建骨灰寄存楼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994.04㎡ 2.4招标控制价:7102099.2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6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9.8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9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10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 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1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电话:0451-58799237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2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87020944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 联 系 人:梁先生、张先生 电    话:0451-55632777-824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