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城镇雨污分流维修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大箐山县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雨污分流排水管线5000米,维修老旧污水管线2000米,检查井70座 ; 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保管、工程施工、联合试运行、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初步设计说明书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7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城镇雨污分流维修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箐发改发[2022]0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大箐山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为黑龙江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维修改造雨污分流排水管线5000米,维修老旧污水管线2000米,检查井70座。 2.2计划工期: 设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方案送审稿和相关资料;方案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计划工期:2022年7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共计122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控制价: 工程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以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评审后的工程施工费的100%作为招标控制价。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项目工程费用的3.5%。(为保证本项目设计成果完整性,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是本项目工程费用的3.5%)(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图预算等)。 2.5建设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保管、工程施工、联合试运行、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初步设计说明书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及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③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人承担主体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服务期内,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1日下午17时00分至2022年7月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为2022年7月27日09时00分。 5.4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大箐山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佩华 电 话:13846612816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少伟 电 话:1653233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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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