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安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期
- 项目地址: 宁安市城区内
- 范围: 1、项目名称:宁安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期) 2、建设地点:宁安市城区内
- 开标时间: 2022-06-2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安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
[2021]90号)及《关于同意宁安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可研报告修订变更的函》(宁发改函发[2022]1号)
文件
批
准建设,资金来
源为
地方政府投资
,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
招标人为
宁安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安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期)
2、建设地点:
宁安市城区内
。
3、主要建设规模:改造城区老旧管网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
202
2
年
6
月
27
日
开工,
202
2
年
10
月
20
日
竣工;工期
116
日历天。
5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
14395634.0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
人提供连续三个月(
202
2
年
02月至202
2
年
04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
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
201
9
年
—20
21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
9
、
20
20、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10
本项工程采取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
2022
年
05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
止时
间
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
21
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3-7808866
招
标
人:宁安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宁安市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453-76660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层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0451-8
2892115
邮
箱:
hljszx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