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8-1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 规模: 市管道路(2条道路)新阳路起止点:康安路—经纬街,友谊西路起止点:三环路-公路大桥,包括人行道维修,车行道维修、桥梁维修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市管道路(2条道路)新阳路起止点:康安路—经纬街,友谊西路起止点:三环路-公路大桥,包括人行道维修,车行道维修、桥梁维修等 ; 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14 11:29:5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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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1105118

招标公告 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JL0100G23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城维计划道桥大中修项目示范街新阳路、友谊西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2.2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3 建设规模:市管道路(2条道路)新阳路起止点:康安路—经纬街,友谊西路起止点:三环路-公路大桥,包括人行道维修,车行道维修、桥梁维修等。 2.4资金来源:自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共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57.33 万元。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实名制管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57836118、84518544、83084533。 11.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10号 联系人: 娄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768330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51-51095052-2 电子邮箱:junling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