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3-09-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宁安市沙兰镇景城村
  • 范围: 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7 20:48:16
存证哈希值:
E5C81C66B7F64B9A14BB0DAF806DD3604F9A432C9F1271BCED89FF173BB3AE7C
区块高度:
23119853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

标公告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SLSG0000G230927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 已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 [2022]1920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2023]679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牡农局函 [202 3 ] 12 号《关于对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 中央 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 省级配套资金及 县级 配套资金 )、县级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 农业农村局 。项目 根据要求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

2. 2 项目 建设地点: 宁安市沙兰镇景城村、小荒地村、王豆村

2.3项目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月11 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5 日,总工期 367 日历天 (注:上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 6 标段划分: 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 划分为 个标段 本是标段为第一标段。

2.7第 标段 招标控制价: 31736703.26元

2.8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 .2潜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B证) 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 投标期间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企业的中标资格

3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 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 .4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近 个月( 202 3 6 月至 202 3 8 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 20 -202 2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 20 8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 水利 业绩至少三项,要求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佐证材料(要求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 . 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 13 各标段 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 2023 9 28 00时00分至202 3 10 11 00时00分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线上开标时间: 2023 10月20日 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 市农业农村局

人: 高先生

话:: 0453-5631064

人: 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人: 隋先生

话: 0453-5631061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李女士

话: 0453-638070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