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东风区2023年长兴村、建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东风区发布时间:2023-08-2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东风区2023年长兴村建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建国村
  • 范围: 建国镇建国村:新建村内道路169m、宽3.5米。松江乡长兴村:新建村内道路512m、宽3.5m,宽4.5m;道路两侧新增50cm硬化路肩,长为2315m;道路两侧配套内部上口宽60cm、内部下口宽36cm、壁厚6cm、内部深42cm、底厚8cm的梯形路边沟,新增梯形边沟4630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18 18:49:13
存证哈希值:
086328D05861CB0A08726F92A04509C166549D52D1166F6D3E1C65B4F14D6FED
区块高度:
2126767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市东风区 2023年长兴村、建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佳东发改工信投资 {2023}49号 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东风区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东风区 2023年长兴村、建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建国村、松江乡长兴村

2.3 建设规模: 建国镇建国村 :新建村内道路169m、宽3.5m。松江乡长兴村:新建村内道路512m、宽3.5m,宽4.5m; 道路两侧新增 50cm硬化路肩,长为2315m;道路两侧配套内部上口宽60cm、内部下口宽36cm、壁厚6cm、内部深42cm、底厚8cm的梯形路边沟新增梯形边沟 4630m。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期:计 划工期: 74 日历天;计划 开工日期: 2023 9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3 11 3 0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 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 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2570182.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 3 个月( 2023 5 -2023 7 月)企 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查询账 号、 身份证号、密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 休证)。

3.3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 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 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 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进行用户 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 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 8 18 17 :00 时至 2023 8 25 17 :00 (北 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为 0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9 11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 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 台(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 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 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2023 9 11 09 00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佳木斯 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 号楼四楼 开标室)。

6.3 其他事项

6.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中的《服务 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 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 加密。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 式后缀名 hljzbx 。制作

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 hljtbx

6.3.4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 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 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7.2 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近三年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 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 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 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 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 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

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 进行举报。

7.5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 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 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 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 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 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7.6 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 依法依规加 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 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 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 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7.7 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 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 佳木斯市东风区乡村振兴局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东风区政府

人: 先生

话: 1308968667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 233号

人: 女士

联系电话: 1890460983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佳木斯市东风区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0454-838815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